编辑: wtshxd | 2013-09-06 |
12、采购人有大型活动、会议时,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免费做好会场保洁、清理垃圾等工作;
13、本合同终止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14、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中标人应当应采购人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工作质量的检查与监督 承包期间,中标人须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按合同各项工作要求、标准完成各项服务工作,采购人履行检查和监督的职能.每个月依照《广东省水文局肇庆水文分局考评实施办法》(附后)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情况支付每月的服务承包费.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退还给中标人.
八、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应无条件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违约,按合同有关规定办理,无权要求采购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3、中标人不遵守承包合约,不按合约签订的各项要求完成工作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中标人赔偿损失后,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承包权,且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不得转让承包权,如发现中标人把承包权转让他人,则视为中标人自行毁约,其履约保证金不得退回并立即停止中标人承包权.
九、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肇庆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十、服务年限及地点 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在签订服务合同时确定. 服务地点:肇庆市新园路广东省水文局肇庆水文分局. 十
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 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按季度(原则上每3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给中标人,每季度的管理服务费在次月7日前办理支付请款手续(其中每年1~4月,等财政经费下达后再支付),并由中标人开出发票后,采购人将承包款转入中标人账户.中标人负责为约定项目的服务人员发放工资以及缴纳社保费、医疗保险费用(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配套设备费以及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所需的办公经费. 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分
4 次按下表约定办理支付请款手续: 请款次数 拨款 金额(元) 请款时间 附注 第1次25% 根据中标价确定 签订合同7天内 物业款 第2次25% 根据中标价确定 财政经费下达后7天内 物业款 第3次25% 根据中标价确定 第七个月完成后7天内 物业款 第4次25% 根据中标价确定 第十个月后完成7天内 物业款 每月的保洁承包管理费在扣除当月中标人工作没完成、质量不合格、设备违规使用或中标人人员违规及各类扣款后支付.
2、支付手续需按省级财政集中支付方法、程序办理请款手续.根据广东省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的规定,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支付时间,最终均以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所以审批和办理需一定的时间,乙方须协助甲方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的资料.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