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11-09 |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0-25 14:00
2、磋商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楼1006第二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8-10-25 14:00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转806
2、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
4、账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一)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二)监督机构: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响应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磋商文件及要求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制,磋商文件封面盖有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字样的圆形红章.磋商文件包括五部分,各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一)磋商文件组成:磋商文件是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主要条款) 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不足五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或有质疑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答复,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文件中有关表述不准确或难以理解或有疑义的内容,各供应商应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视为认同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
(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五)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三、磋商要求
(一)磋商内容:本次磋商内容是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电动车GPS定位终端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做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
(二)合格的供应商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纳证明);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