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3-11-09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网页截图附在评审资料中.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为供应商资格要求,各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以上必备资格原件(备查),并同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磋商后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限制磋商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有效期内磋商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完成评审、定标以及合同签订事项.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供应商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应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