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2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9 1.
评标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3、评标程序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42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4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
87
1、工程量清单说明
88
2、投标报价说明
88
3、其他说明
93
4、工程量清单
96
第六章 图纸(另附)
9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07
三、授权委托书
110
四、投标保证金
111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2
六、项目管理机构
113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16
八、资格审查资料
117
九、其他资料
120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12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 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施工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郑州航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项目 2.2 建设地点: 郑州航院东校区内 2.3 工程概况:郑州航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项目为国家支持中西部高校建设项目,项目经省发改委审批立项,项目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E字型教学组团教学建筑,框架结构,地上五层. 2.4 估算投资:7915万元 2.5 计划工期:490天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且已完工的、建筑面积30000O以上或单体工程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工程施工总包业绩证明2份(类似工程业绩为:实验楼或教学楼等,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014年1月1日以来,社保中心出具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并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公章、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4投标人2014年以来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提供相应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hn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地址.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话:0371-606327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联系人:段明涛、花海燕
电话:0371-68865936 2017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 联系人:张老师 李老师
电话:0371-6063270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三楼 联系人:段明涛、花海燕
电话:0371-68865936/68850950 1.1.4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教学实验楼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校内 1.1.6 标段划分 单一标段 1.1.7 估算投资额 约7915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49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争创省市级质量奖项. 1.3.4 安全文明要求 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4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且已完工的、建筑面积30000O以上或单体工程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工程施工总包业绩证明2份(类似工程业绩为:实验楼或教学楼等,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2014年1月1日以来,社保中心出具缴纳证明);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并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公章、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2014年以来财务无亏损,没有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6、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提供相应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近3年内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的上访、投诉等问题(须提供相关承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采用书面答疑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违法分包. 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可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资格须严格按照最新资质管理规定执行,拟分包的专业工程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控制价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