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3-11-16 |
(一)向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的;
(二)拒绝或不配合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
(三)累计三次被监管部门进行监管谈话的;
(四)对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五)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七条 各县(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颁布前已担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向监管部门申请重新确认其任职资格.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但具备实际履职能力的,经市金融办考核认定后可以取得任职资格.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ⅩⅩ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两寸 免冠 彩照 籍贯 民族 政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