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3-12-27 |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计生办 1. 单位法定代表人 2. 分管负责人 3. 承办机构负责人 4. 具体承办人
4 行政给付 核发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一条 安场镇人民政府(县卫食药监局委托)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给予奖励或者不给予奖励的决定;
不予奖励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兑现奖励:按照规定时间,将奖励费用打入符合条件对象的账户.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计生办 1. 单位法定代表人 2. 分管负责人 3. 承办机构负责人 4. 具体承办人
5 行政给付 独生子女家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金补贴、基础养老金增发的核发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八条 安场镇人民政府(县卫食药监局委托)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给予补助或者不给予补助的决定;
不予补助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兑现补助:按照规定时间,将补助费用打入符合条件对象的账户.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计生办 1. 单位法定代表人 2. 分管负责人 3. 承办机构负责人 4. 具体承办人
6 行政确认 出具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终止妊娠证明 《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安场镇人民政府(县卫食药监局委托)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依法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组织3名以上的专家进行集体审核并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给予出具证明或或不予出具证明的决定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出具的证明;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 2.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第
六、第七条 计生办 1. 单位法定代表人 2. 分管负责人 3. 承办机构负责人 4. 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