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4-01-09
邓政〔2017〕号 邓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62号) 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新型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紧紧围绕新型城镇化目标任务,坚持点面结合、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示范作用,着力解决 三个一批人 城镇化问题;

确保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加快完善现代城镇体系,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充分发挥城镇化建设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有序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

(一)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出台本地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包含租赁房屋)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入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的人员进城落户.

(二)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加快制定居住证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便利.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避免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

(三)强化 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 机制.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转型创新发展,提升商务中心区建设水平,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责任,切实满足外来应保障人员基本居住需求.落实和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

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落实相关免费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施《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持续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抓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结算;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