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01-17 |
2 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加固设计;
不得将鉴定报告直接用于施工;
3 必须进行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
合格后方允许投入使用.
3 调查、检查与检测 3.1 一般规定 3.1.1 既有建筑鉴定时,应对建筑物使用条件、使用环境、结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与检测.其工作的范围、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应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 3.1.2 当既有建筑的工程图纸、资料不全或已失真时,应进行现场详细核查和补测. 3.1.3 既有建筑鉴定、加固前的现场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
1 搜集该建筑物的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采用的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施工控制和竣工验收文件,以及历次修缮、加固、改造的资料;
2 调查建筑现状与原始资料符合程度;
施工质量和维护状况;
查清结构存在的静载缺陷和震害损伤;
3 勘查建筑周边环境变迁及建筑使用条件改变的情况. 3.1.4 既有建筑鉴定、加固前的结构检查与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适合现场作业的检测方法标准;
2 当既有建筑结构取样量受条件限制时,允许作为个案,采用经专家论证通过的样本量进行取样;
3 既有建筑结构构件的材料性能和变形、损伤的检测结果,应能为结构鉴定提供可靠的依据.检测结果未经综合分析,不得直接作出鉴定结论;
4 对现场检测作业的安全问题,应有处理的预案,并应采取防范措施;
5 检测结束后,应立即对检测造成的构件局部破损进行修复. 3.2 场地和地基基础 3.2.1 既有建筑群所在场地的调查与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怀疑该场地对既有建筑承载或抗震不利时,应搜集该场地内建筑群的历次灾害、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
当资料不全或失真时应进行补充调查;
2 对建造在山坡上的既有建筑,尚应对边坡场地的稳定性进行勘查. 3.2.2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现状的调查与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搜集原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有关基础设计的图纸资料;
2 调查结构上的实际荷载、沉降观测记录、上部结构倾斜、扭曲和裂损情况、基础腐蚀、损伤情况、地下工程和管线的受损状态,以及邻近建筑沉降或深基坑开挖对既有建筑的影响;
3 当资料不全或变形、损伤有发展时,应重新进行沉降观测和结构构件的变形、损伤检测;
4 当需通过现场检测确定地基的岩土性能标准值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应对场地、地基岩土进行近位勘察;
5 当发现地下水或土壤中有腐蚀性介质时,应检测其含量和作用途径. 3.3 上部结构 3.3.1 上部结构现状的调查与检测,应包括下列项目和内容:
1 结构体系及其整体牢固性的调查,应包括建筑高度和层数、结构平面布置、竖向和水平向承重构件布置;
结构抗侧力作用体系、抗侧力构件平面布置的对称性、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
房屋有无错层、结构间的连系构造;
屋盖类型及构造;
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圈梁和构造柱体系.
2 结构构件及其连接的调查,应包括结构构件的材料实际强度及延性;
几何参数;
预埋件、紧固件与构件连接;
构件间的拉结、锚固;
对混凝土结构还应包括短柱、深梁的承载性能;
对砌体结构还应包括局部承压与局部尺寸;
对钢结构还应包括构件的长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