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2014-01-31

(四) 鉴定评审、考核机构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工作程序和鉴定评审、考核人员的考核制度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报负责许可、核准具体工作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各级质检部门应当加强对鉴定评审、考核机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五)在进行各项许可的工作中,应当告知申请单位的权利.

1、各级质检部门负责许可工作的机构对不予安排受理和做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在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申请单位对审查过程有异议时,有权当场要求中断审查,并向负责许可工作的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如果理由成立,应当重新安排审查.

3、各级质检部门应当设立接受申请单位申诉的机构,制订申诉程序和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国家质检总局将对行政许可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并进行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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