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4-02-07 |
(二) 因违反资产评估法或者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被有关部 门处罚的;
(三) 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
(四) 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 违反所属行业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受到严重惩戒的.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的建议,将相 关评估机构从名单库中除名,并函告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同时建 议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五年内不得再推荐该评估机构入选名单 库.
五、 已入选名单库的评估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 法院应当函告该评估机构所属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将其除名, 五年内不得再推荐该评估机构入选名单库:
(一) 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司法评估的;
(二) 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三) 具有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但全国性评估行业协 会未函告最高人民法院的;
(四) 未按照在所属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报备的收费标准计算 评估费用的. :d 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应当及时回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根据 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的回复意见,将相关评估机构从名单库中除 名,并函告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
六、 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除名的评估机构名单在中国执行信 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
七、 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将名单库中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情况 向其所属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通报一次. 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每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已入选 名单库和新申请加入名单库的评估机构的情况,重新向最高人民 法院推荐入选名单库的评估机构名单.
八、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询价 评估系统),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建设本协会全国司法评估管理 系统/平台(以下简称评估管理系统/平台),询价评估系统与评估 管理系统/平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之间 专线进行对接,实现对推荐入选名单库的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 人员和收费标准的信息共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各全国性评估 行业协会、人民法院与评估机构之间委托评估数据和相关材料的 传输.
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 估:
(一)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的;
(二) 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拍卖法、 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委托评估的;
(三) 双方当事人要求委托评估的》
(四) 司法网络询价平台不能或者在期限内均未出具网络询价 结果的;
(五)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
十、委托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 从人民法院指定的名单分库中协商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顺序. 双方当事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在名单分库中一致 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顺序,或者因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进行 协商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在询价评估系统中采取摇号方式随机 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顺序.财产所在地设有市级名单子库的,应 当在市级名单子库中随机确定;
财产所在地未设市级名单子库,但 设有省级名单子库的,应当在省级名单子库中随机确定;
财产所在 地未设名单子库的,应当根据财产类型,在名单分库中随机确定. 十
一、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协商或者通过摇号方式确 定的评估机构名称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