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4-03-11 |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4月4日 下午
2 :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4日 下午
3 :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仪征市真州西路48号四楼大会议室(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投标文件接收人:包祖红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4月4日 下午
3 :00 开标地点:仪征市真州西路48号四楼大会议室(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明 联系
电话:0514-83416922 办公地址:仪征市大庆北路128号
(二)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包祖红
电话:0514-
83426055、15161835665 联系
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48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支行 账号:08090120210000258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4月4日 下午
3 :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JSTY-2019002号项目.
2、投标人 2.1 本招标文件中 供应商 ,即 投标人 ,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合格的投标人 2.2.1 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 2.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商支付,按中标价的1.5%支付,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