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4-04-01 |
地址 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 2. 原许可证编号 栏,由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变更时填写. 3.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栏,如果申请单位是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如果申请单位是非法人单位填写最高职位管理人的姓名. 4. 企业类型 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5. 成立日期 栏,填写生产或经营单位批准成立的日期. 6. 经营场所 和 储存设施 栏,仅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填写,其中的 地址 栏按所在地的实际地址填写.
(二)表
2、生产许可(备案)申请表 1. 产品名称 栏,应填写该产品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分类和品种目录》的名称. 2. 产量 栏填写申请许可品种的产量或填写要求备案品种的产量. 3. 主要流向 栏,填写产品的主要销售流向、用途.申请单位依据实际情况,主要销售流向可以填写本市(地)、本省(市);
属于销往外省(市)的,应填写具体省(市)或地区名称;
属于出口的,应填写出口的国别或地区;
用途可以填写自用、购买方生产某类产品、转销等. 4. 现有生产能力 栏,填写生产装置现有的设计生产能力.
(三)表
3、经营许可(备案)申请表 1. 品名 栏,应填写该易制毒化学品符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的名称. 2. 销售量 栏,填写申请许可品种的销售数量或要求备案品种的销售数量. 3. 主要流向 栏,填写该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销售流向、用途.主要销售流向的填写同上述表2;
用途可以填写购买方生产某类产品、转销等. 4. 经营方式 栏填写申请许可或备案的经营方式,如批发、零售或分销网点的说明.
(四)表
4、变更申请表 填写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变更前后单位名称,变更前后许可或备案的易制毒化学品名称及数量. 备案单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时,也需填写该表相应内容.
(五)表
5、审查意见表 1. 审查意见 栏,可填写分级审查各级的意见,并署本级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2. 证书颁发部门意见 栏,填写是否给予颁发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的决定,并由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后,填写日期,并加盖公章.
(六)表
6、提交材料清单 填写申请许可或备案时提交材料的名称和序号.
(七)表
7、生产单位生产条件情况表 由生产单位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本单位生产条件进行概述,其中 提交材料编号 栏,填写表6中提交材料的序号.其中 3.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构情况 ,是指对该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方面进行概述,如是否有指挥、执行机构设置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程序等内容.
(八)表
8、经营单位经营条件情况表 由经营单位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对本单位经营条件进行概述,其中 提交材料编号 栏,填写表6中提交材料的序号.
(九)表
9、生产单位主要设备情况表 1.本表主要填写反应器、换热器、塔器、分离器、重要储罐、重要机泵及其它独特设备等;
压力容器类别的填写以Ⅰ、Ⅱ、Ⅲ 表示,非压力容器不填写;
选购的定型通用设备可只填写制造单位名称及有无符合的资质栏,非标设备须同时填写设计单位名称及有无符合的资质,自制设备应注明 自制 并说明与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情况. 2. 属于淘汰设备的情况 栏,填写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有关规定中的设备的情况,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已用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