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4-04-01

5、采购人拟采购其他进口产品的,在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应当出具1条款第(1)款材料,并同时出具第(3)款或者第(4)款材料.

(二)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三)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四)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书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为便于采购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书应该有质疑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同时附上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非法人提出质疑)、身份证复印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3、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于质疑中标结果的供应商,采购人在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之日起3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匿名或不按规定时间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潜在供应商发现采购文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人(采购机构)视情况以补充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 、 奉化政府采购网http://cgw.fh.gov.cn 及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 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三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2、采购人(采购机构)发现采购文件存在需要澄清和遗漏的问题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以补充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如采购文件有修改,为使供应商有合理的时间准备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 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 及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 上以补充公告的方式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的风险

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一)资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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