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4-04-03 |
二、采购方式 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根据我省现行采购平台2014年度采购金额占比排序的高低、投标企业数量、药品属性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区分不同方式,落实分类采购.
(一)招标采购 根据2014年度全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金额,将各类药品采购金额按百分比排序,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 80%,除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
一、二类精神药品外,经评审分组后同一竞价组有效竞标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药品,由省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对已纳入招标采购目录但经评审分组后同一竞价组有效竞标企业不足3家的药品实行议价采购.省政府采购中心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经济技术标与商务标评审分段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入围者进入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中,同一评审分组依据中标规则确定中标产品.医疗卫生机构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二)谈判采购 国家将启动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谈判试点,由国家进行谈判的药品执行国家谈判结果.对于一时不能纳入国家谈判试点的药品,探索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采购,实行谈判结果互认.未能纳入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的药品,实行以省为单位的量价挂钩、价格合理的集中采购实施路径和方式.国家谈判原则公布后,省级谈判参照国家谈判原则进行调整.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谈判结果进行采购.
(三)直接挂网采购 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进行直接挂网采购.生产企业资质审核合格后,由企业自主申报药品价格.医疗卫生机构参考以往采购价格信息,根据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能力等因素,按照量价挂钩原则择优自主采购.同等质量药品应按照价格就低原则进行采购. 常用低价药品执行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规定.凡是纳入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剂型,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均可直接挂网,由医疗卫生机构网上交易采购.
(四)国家定点生产药品采购 属于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执行国家统一采购价格直接网上采购,不再议价.
(五)麻醉药品、第
一、二类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六)备案采购 对采购周期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经过药物经济学和循证医学评价,并提交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后,可进行备案采购.
三、采购计划与目录
(一)采购计划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不低于2014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合理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且药品采购预算不高于本机构业务支出的30%.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优先选择符合医疗保险目录药品及临床路径、纳入重大疾病保障、重大新药创制专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药品,兼顾妇女、老年和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用药需要.
(二)采购目录 按照全省公立医院上报药品采购计划和预算,汇总2014年度全省药品采购情况,并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目录等,遵循临床常用必需、剂型规格适宜、包装使用方便的原则,编制我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