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4-04-03 |
1、招标采购药品目录.根据2014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的药品编制《黑龙江省招标采购药品目录》.
2、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 (1)妇儿专科非专利、急(抢)救药品目录(按国家示范药品目录直接挂网);
(2)基础输液目录(按包装分组挂网);
(3)常用低价药品目录(按国家发改委和黑龙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直接挂网);
(4)对上一采购周期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根据临床使用需求直接挂网;
(5)根据2014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低于20%的药品直接挂网. 报名条件
(一)企业必须是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一级代理商代理的区域,须覆盖全省)可视同生产企业.
(二)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产品,可以集团公司名义报名,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报名的,其所代表的子公司和分公司不能再单独报名.
(三)企业必须委托本企业的工作人员(须提供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持包括法人委托书在内的企业证明文件等材料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参加集中采购的产品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 GMP 证书》(2010版)/《药品 GSP 证书》、《医药产品注册证》)、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或《进口药品注册标准》、药品说明书原件等.?
(五)血液、生物制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认证证书;
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经药监部门批准同意,委托其他已通过新版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可参与报名.
(六)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采购周期内确保药品供应.
(七)2013年以来有生产假药及严重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纪律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采购活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采购限价依据和原则
(一)限价数据来源
1、本省采购平台的各企业现行中标药品价格;
2、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各企业最新药品交易价格;
3、国家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平台上采集的各企业药品交易价格;
4、生产企业自主申报的药品价格.
(二)限价方法
1、以我省现行采购平台价格与六省市(吉林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的最新中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采购上限价格;
2、无法全部采集到以上7省市最新中标价格的,以能采集到的省市最新中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采购上限价格;
3、无以上7省市最新中标价格的,以全国能采集到的所有省区市的最新中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采购上限价格.
4、以上三种方法均无法采集到数据的,同分组其他企业产品有限价的,排序后取最高值作为采购上限价格.
(三)价格采集 我省现行采购平台价格由省政府采购中心从采购平台上采集,采集期限为2015年10月1日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