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4-07-06
附件3: 四川省技工学校评估细则 (试行) 学校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说明

一、《四川省技工学校评估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3)等文件编制.

各申办院校应认真学习领会上述文件精神,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资料.

二、《细则》评估项目共13项.项目划分以部颁标准为依据,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来确定每个项目的评值标准、评分办法、备查材料和考核内容.各参评院校应按13项评估项目要求,准备卷宗材料,其中应注意 评分办法 和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中编有①②③…等之间的对应关系,学校自查自评意见应按对应条目评分办法逐条自查自评,并形成800字以内的自查自评评语.

三、《细则》采用量化计分,标准分值总分为1000分.各项目评分要求是:每个子项若扣分,扣到0分为止,不计负分;

无支撑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以零分计.

四、《学校自评》与《省专家组评价》中的扣分项目及分值,作为学校整改的依据,以达到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的目的;

从而引导申办院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和水平.

五、按《细则》要求准备评估资料时,要求真实、系统、完整、有效.一级评估资料(装入卷宗内的),二级评估资料(放到评估现场备查的),三级评估资料(在教师手中的教案、财务原始凭证和注册学生数等)要相互照应,以提高评估效率.

六、专家评估总分达650分以上者,可进入复核程序. 自评分 省评分 01办学方向(50分) 评估标准: 技工学校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的办学方向;

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 评分办法(满分50 分)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指导思想正确,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学校工作,有效服务区域经济与劳动者就业,记15分;

效果不明显,酌情扣3-10分. ②办学方向正确,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记15分;

未开展职业培训和校企合作的不计分,培养目标不明确,成效不明显,酌情扣3-10分. ③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记15分;

未开展中级工培养的不计分,效果不明显,酌情扣3-10分. ④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任务,记5分;

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的不计分,开展成效不明显酌情扣1-3分. 备查材料及考核内容 ①学校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有关方案,实施过程原始资料和实施效果分析材料等. 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技能人才发展规划、促进就业发展规划、行业办校的还包括所在行业的有关发展及人才需求规划;

学校结合上述规划制定的招生、教学、就业方案和有关实施过程的原始资料. ③近三年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教学方案、实施计划、课表、教案和考核情况材料等. ④近三年学校开设专业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实施计划、课表,各专业适应生产与服务的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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