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7-10 |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1日 学分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形成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院实行学分制的规划是:2004级(含2004级)以前的学生只参与选修课的选修;
从2005级开始实行弹性学分制. 第三条 我院学分制的基本内容:1.各系室根据所属专业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2.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
3.对同一课程提出不同的难度要求;
4.允许学生从不同途径取得学习成绩,给予有标准要求基础上的成绩互认;
5.以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单位.
第二章 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四条 学分制实施性专业课程设置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系室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第五条 我院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又分为限制选修课(下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下称任选课)两种课型.
(一)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同一起点、同一学制、同一类型的学生要求修习的公共基础课程.公共必修课占学分:三年制(约20―30%)、五年制(约50―60%);
专业必修课是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从事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内容是一个职业群体所共同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专业必修课占学分的30%左右.
(二)选修课 1.限选课 限选课是体现职业专门化方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一定专业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根据社会的需要,在一个专业内一般设置多个专门化方向,一个专门化方向的限选课一般由5―6门专业课(含技能课)组成,也可2―3门课捆绑进行.限选课应尽量综合化,形成小模块组合,并以培养技能为主,限选课占学分15%左右. 2.任选课 任选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兴趣和能力自由选修.学校要创造条件,提供较多备选课,鼓励学生自主选修.任选课占学分10%左右. 第六条 课程设置应将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按知识内在递进关系在各学期科学设置,公共必修课和任选课每学期由各教学单位报送教务处统一安排.
第三章 学分与绩点 第七条 学分是用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绩点则是学生学业成绩优劣的数量指标.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质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各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第八条 学分值的确定 1.一般课程(包括不独立开设的实验、实训和实习课)学分计算,以18个课时为1个学分. 2.集中进行的入学教育、军训、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实习,每周为1个学分. 学分计算的最小单元是0.5分.学期课程学分值按实计算,所有课程学分的最小计量单元为0.5学分,小数点后一位按 二舍八入三七作五 方法取舍. 第九条 学分取得 1.考试课程考核采取百分制记分,考核总评成绩达60分以上的,取得该课程学分. 2.考查课程考核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分别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换算),考核总评成绩在及格以上的,取得该课程学分. 3.实习课考核成绩合格以上的,取得实习课学分. 4.劳动实践课学分,包括入学教育、公益劳动、军训、毕业教育等,这部分成绩由班主任考核,在听取带班老师、教官、有关部门的评价后,按五级记分法确定成绩,依此计算绩分,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条 奖励学分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在教学计划的学分内划出一定的学分用于学生的科研奖励、艺术奖励、创造发明奖励、竞赛优胜奖励及社会实践奖励等,奖励在教学计划之外学有成效的学生.实施办法如下: 1.凡在由学院组织开展的科技、文化、体育、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成绩者,按一定程序审核、认定,奖励一定的学分. 2.奖励学分项目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