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7-18 |
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桥东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规划 (2018-2020年) 为加大我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优化服务功能,保障城中村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邢政办字[2018]7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政策要求,将城中村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以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环境为核心,持续深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打造 景观一流、质量一流 的精品建筑和宜居街区,使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城区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加快建设美丽桥东、靓丽新城.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区城区内的城中村改造,把城中村改造成为经济繁荣、生活富裕、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城乡统筹、社会文明、管理科学的现代化新型城市社区.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结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全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突出改造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规模较大、安全隐患严重、群众住房困难、改造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引导、调动企业、城中村居民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统筹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将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四)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编制,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着力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5.《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和旧城区改造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字〔2012〕9号) 6.《关于印发邢台市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7.《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第26号)和《邢台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若干规划》(邢规通〔2008〕49号) 8.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技术标准
五、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0年,基本完成桥东区城中村改造9664户, 占地面积344.92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使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