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7-18 |
六、规划期限 本次城中村改造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
七、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具体要求
(一)城中村改造地块改造后的用地性质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开发强度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一致.
(二)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三)按照国家居住区相关规范,城中村改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控制在1.0-2.5万平方米/公顷,建设密度小于30%,绿地率不得低于35%.
(四)配套设施包括对中小学、托幼、医疗、文娱、农贸市场、公交站点等设施,其他配套设施应参照城乡总体规划相关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五)各片区中凡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被道路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占用的土地,均作为规划控制区域拆迁后予以保留.
(六)城中村改造新建回迁住房应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中小户型为主.
八、改造范围 城中村改造范围为桥东区城区规划范围内尚未改造村(社区).涉及路家园、南瓦窑、北陈村等18个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改造方式 通过整体拆迁的方式,对城中村房屋予以征收拆除,原则上采取异地回迁的安置办法,鼓励被补偿人选择货币化补偿安置.
(二)改造计划 2018-2020年,完成桥东区城区内城中村改造整治工作,涉及18个村(社区) 9664户.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涉及改造的18个城中村均列入2020年改造任务.其中,新合庄及周边地块改造245户,豫让桥周边地块改造1805户,长信大片区改造项目1300户,路家园280户,晋祠道(永强路以西)200户,晋祠道(永强路以东)110户,新华村180户,柴家庄660户,五里铺287户,楼下道825户,北陈村400户,碾子头381户,西牛角小李庄101户,东关城中村改造项目520户,白塔村657户,李家庄城中村片区改造855户,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674户,南瓦窑城中村改造184户.
九、工作流程
(一)项目确定.城中村改造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城中村改造由属地乡镇办事处牵头负责,对拟改建区域拆迁界限、户数、面积、土地性质、拟回迁地址等深入调查摸底,做好风险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呈报区政府审批.
(二)规划建设. 1.编制规划.由城中村拆迁安置牵头单位负责,根据回迁安置具体要求,编制改造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区政府审批后,报市规划部门出具设计意见.由区国土部门负责,对改造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和土地性质给予确认,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要依法调整为国有建设用地. 2.拆迁征收. ①制定征拆方案.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结合属地乡镇办事处对拟实施开发改造的城中村范围内土地性质、地上建筑物进行初步统计摸底,并委托中介机构对土地取得成本、房屋拆迁补偿、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费用、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等进行综合测算分析,形成经济平衡测算分析报告.财政、国土部门全程参与评审,对项目土地收储成本进行审核认定.在此基础上,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征拆方案,明确拆迁补偿标准、回迁安置办法. ②进行评估评审.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选择评估单位,征得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后,确定评估单位,若同意代表达不到总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主持,从邢台市备案的评估单位中再推荐三家,在公证处监督下抽签确定.由评估单位对拆迁户进行测量、评估,确定补偿金额和置换面积,财政、国土部门同步进行评审,对整个项目的拆迁成本进行认定. ③确定开发单位.城中村改造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分离制度.由住建部门负责制定招商办法和招商条件,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开招商,确定一级开发单位. ④开展模拟拆迁.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或属地乡镇办事处牵头负责,村(居)委会和项目单位配合,入户做工作签协议,经80%的被拆迁户同意协议生效. ⑤实施拆迁征收.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或属地乡镇办事处牵头负责,村(居)委会配合,依法开展拆迁征收工作. 3.回迁建设. ①由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结合属地乡镇办事处负责对项目整理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确定二级开发单位. ②二级开发单位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或属地乡镇办事处签订回迁安置房建设协议,明确建设标准和内容. ③由区城镇办协调市发改、国土、住建等部门,开辟 绿色通道 ,对符合规定的项目,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快速完成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④由住建部门负责协调市建设部门,加强回迁安置房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或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开发企业按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