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4-08-01 |
三、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 按照原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既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修正案将上述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计算.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该标准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统一适用,不再保留专门的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月).
四、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原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见表1).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原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原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原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
原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原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见表2). 表1 个人所得税税率(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表2 个人所得税税率(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五、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根据纳税人不同实际情况或社会发展变化,设计的特殊扣除,如住房支出、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医疗保健支出等费用的专项扣除.国外大部分国家都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大都设有专项扣除项目.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原来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六、增加反避税条款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修正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明确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