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4-10-04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7〕110号 关于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6万吨/年炼厂酸性气制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6万吨/年炼厂酸性气制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7年第15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垦利区利河路299号,主装置区位于公司厂区中部偏北,10万吨/年液化气重组装置以北,20000m3低压瓦斯气柜以东.项目主要建设为6万吨/年酸性气制酸装置,以炼厂酸性气为主要原料,采取两转两吸工艺,生产98%浓硫酸.项目总投资12812万元. 2014年7月15日,东营市环保局对《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6万吨/年炼厂酸性气制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4〕136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建设完成.2016年12月1日至2日,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2017年7月20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项目建设中发生如下变动:

1、罐区未采用平衡管装车方式,预先用从储罐将98%浓硫酸抽入暂存罐,98%浓硫酸以自流方式进入槽车.

2、原环评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两级气浮+水解酸化+两级A/O+超滤+MBR"工艺,实际采用"隔油+两级气浮+UASB+两级生化曝气+臭氧氧化+BAF+深度氧化"处理工艺.

3、原环评批复以10%氨水碱洗处理二氧化硫,尾气通过不低于60m烟囱排放,实际情况为尾气经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排放.

4、原环评批复酸性水汽装置产生酸性气及氨气一起排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10%氨水用量为2500t/a,实际情况为酸性水汽装置产生酸性气排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氨气不再排入焚烧炉,氨气制成氨水自用或外售,20%氨水用量变更为100t/a.

5、原环评批复焚烧炉配备高温烧氨喷嘴,炉温控制在1250℃烧氨,配套炉内脱硝工艺(SNCR),以10%氨水为还原剂,实际情况为焚烧炉配备高温烧氨喷嘴,炉温控制在950℃左右,配套炉内脱硝工艺(SNCR),以20%氨水为还原剂.依据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6万吨/年炼厂酸性气制酸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焚烧炉配备高温烧氨喷嘴,炉温控制在950℃左右,配套炉内脱硝工艺(SNCR),以20%氨水为还原剂,尾气经氢氧化钠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60米高排气筒排放;

装置区各采样点安装了密闭采样器,储罐外壁采用了隔热降温效果好的涂料,降低液面温度和昼夜温度变化幅度,减少蒸发损耗.储罐进行了碱封处理,减少了硫酸雾的挥发;

项目产生废水、尾气吸收液全部送自备污水处理站,经"隔油+两级气浮+UASB+两级生化曝气+臭氧氧化+BAF+深度氧化"工艺处理后,部分出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回用于补充循环冷却水、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其余污水通过污水管网送至垦利县东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建设了危险废物暂间.污水处理场浮渣送焦化装置掺炼,硫酸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与尉氏县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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