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10-06 |
3、企业按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
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也可选择不实行加速折旧政策.
4、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015年前3季度按本通知规定未能计算办理的,统一在2015年第4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优惠或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 附件: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7日 附件 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范围 代码类别名称备注大类 中类 小类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轻工
2681 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
2682 化妆品制造
268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268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7 医药制造业 轻工
271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3 中药饮片加工
274 中成药生产
275 兽用药品制造
277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轻工
131 谷物磨制
132 饲料加工
133 植物油加工
134 制糖业
135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6 水产品加工
137 蔬菜、水果和坚果加工
139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4 食品制造业 轻工
141 焙烤食品制造
142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143 方便食品制造
144 乳制品制造
145 罐头食品制造
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9 其他食品制造
17 纺织业 纺织
171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2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3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174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5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176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177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纺织
181 机织服装制造
182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3 服饰制造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轻工
191 皮革鞣制加工
192 皮革制品制造
193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4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5 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轻工
201 木材加工
202 人造板制造
203 木制品制造
204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21 家具制造业 轻工
211 木质家具制造
212 竹、藤家具制造
213 金属家具制造
214 塑料家具制造
219 其他家具制造
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轻工
221 纸浆制造
222 造纸
223 纸制品制造
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轻工
231 印刷
232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3 记录媒介复制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轻工
241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2 乐器制造
243 工艺美术品制造
244 体育用品制造
245 玩具制造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纺织
281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282 合成纤维制造
292 塑料制品业 轻工
2921 塑料薄膜制造
2922 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2923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2924 泡沫塑料制造
2925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926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2928 塑料零件制造
2929 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33 金属制品业 机械
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