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10-12 |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
3 4 施工围挡
5 5 拆除作业
6 6 拆除垃圾清运
8 1 总则 1.
0.1 为规范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控制拆除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保护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3层以上除爆破拆除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和静力破碎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控. 1.0.3拆除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建筑物、构筑物时,要先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经环保部门专项验收达到环境保护要求后方可拆除.如发现建筑物中含有有毒有害废物和垃圾,要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1.0.3 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人工拆除 manual demolition 施工人员使用小型机具或手持工具,将拟拆除物拆解、破碎、清除的作业. 2.0.2 机械拆除 mechanical dismantling 采用机械设备,将拟拆除物拆解、破碎、清除的作业. 2.0.3静力破碎拆除 static demolition 利用静力破碎剂水化反应的膨胀力,将拟拆除物胀裂、破碎、清除的作业.
3 一般规定 3.0.1拆除工程应遵循"化整为零、片区推进、围挡封闭、湿法作业、无缝覆盖、全程可控"的原则. 3.0.2 各级政府应明确辖区内拆除工程扬尘防治的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扬尘防控协调联动管理机制,职责明确,推进有效. 3.0.3 一般情况下,拟拆除工程结构物产权所有单位即为拆除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单位;
实施强制拆除的各类违章工程,组织强制拆除的各级各类机关为相应拆除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单位.拆除施工单位(拆除实施者)应达到扬尘防控责任单位相应要求,承担拆除施工扬尘防控直接责任. 3.0.4 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前应编写扬尘防控实施方案,并向扬尘防治责任部门申报备案.扬尘防控实施方案应明确拆除工程位置、周边环境条件,拆除面积、拆除时间,根据拟拆除工程的结构特征和当地风向、拆除施工季节特点等,分析扬尘影响范围,制订扬尘防控主要技术手段、拆除物外运及处治方式,明确相应责任人员名单. 3.0.5 扬尘防控实施方案由拆除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扬尘防控专项方案应措施有效、方法具体,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扬尘防控教育培训档案. 3.0.6 扬尘防治管理部门可根据天气、风向、污染指数变化,综合研判拆除作业条件,统筹安排辖区内拆除作业时间、作业方式等.拆除施工应尽量利用雨后、空气湿度较大等宜于扬尘防控的气象条件集中进行. 3.0.7 拆除工程实施过程中,扬尘防治管理部门应适时巡察指导;
现场作业扬尘污染较大的,应督促扬尘防控主体单位加强降尘措施并减少拆除作业面;
特别严重的,责令暂时停止拆除工程施工. 3.0.8 拆除垃圾要按工程弃土、可回用金属类、轻物质料(木料、塑料、布料等)、混凝土、砌块砖瓦等类别分别存放.外运单位要分类运输.禁止将其他有毒有害垃圾、生活垃圾混入拆除垃圾. 3.0.9 拆除作业完成后,应按照就近平衡,就近塑造地形、就地资源利用的原则及时处理拆除垃圾.在48h内不能清运的,应采取全面覆盖措施,定期检查,确保不产生扬尘. 3.0.10 应在拆除作业区域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控措施、负责人、扬尘防控管理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3.0.11 拆除作业前应建立扬尘防控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阶段性检查、竣工检查等,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3.0.13 拆除作业区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3.0.14 施工场区内裸露场地应采用防尘网等覆盖、绿化或固化等扬尘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