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4-10-19 |
八、中铁建设要求供应商名称变更时(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未变更),应提供名称变更通知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名称变更通知中应明确供应商变更前后的名称和名称变更的时间等事宜,名称变更通知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上均需盖有变更前、后对应供应商名称的印章.
九、中铁建设要求所属各单位对于违约的供应商,相关单位敦促其履约,并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其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取消合格供方资格、永久禁用等5种处罚. 对于受到警告、通报批评的供应商,相关单位要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其交易资格;
对于被暂停交易资格的供应商,需经相关单位重新审核合格后方可恢复交易资格;
对于被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的供应商,在其资格取消期满后,如欲再次合作时须重新调查申报.
十、中铁建设要求每年年底或合同完成后,采购(使用)单位应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评定,填写《供方履约评定表》,报送二级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履约评定表将作为评价供应商和调整合格供方名册的重要依据. 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和各二级单位物资部门将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应用,对评价为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继续保留其合格供方资格;
对评价判定为不合格的供方,集团公司将其从合格供方名册中除名,2年内停止被除名的供方的合作资格;
对2年内没有合作的合格供方,集团公司要暂停其合作资格,再次合作时重新调查申报;
对出现重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负面影响巨大的供应商,集团公司将其列入终止合作的 黑名单 ,禁止各单位与其再次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