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4-12-15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府办〔2017〕98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实施细则(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东莞市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根据《关于实施 东莞制造2025 战略的意见》(东府〔2015〕1号)、《关于大力发展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 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基地的意见》(东府〔2016〕1号)、《强化新要素配置 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工作方案》(东府办〔2017〕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企业单位推进打造智能制造全生态链相关工作. 第三条 智能制造全生态链财政资助坚持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引导带动、绩效导向的原则,强化要素资源配置,提升我市制造业集约发展水平.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四条 市经信局负责提出年度预算建议,组织项目申报、认定(评审)、验收,拟订年度资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指导受资助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市经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社会中介组织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承担或协助办理有关具体事务. 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助的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绩效评价.资金拨付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及市财政局统一部署执行. 第六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负责协助企业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协助市经信局组织项目实施、认定(评审)、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章 资助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 财政资助具体资助范围包括:

(一)自动化改造项目 工业企业通过利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进行 机器换人 技术改造升级,重点支持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等先进智能装备,进一步减少企业生产用工总量,优化工艺技术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实现 减员、增效、提质、保安全 目标的改造升级项目.

(二)智能化改造项目 在实施自动化改造基础上,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为主要方向,通过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具有 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 等特征的智能化改造,实现工艺与产销流程优化、生产与管理数据互联的改造升级项目.

(三)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在智能化改造项目基础上,对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搭建产品数据管理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等,推进企业数字化升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精益化升级,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提升,并具有行业示范带动推广作用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其中,重点支持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智能装备及控制系统软件的示范项目.

(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为智能制造改造项目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指导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