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5-01-09 |
对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协调;
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3.2.3责令有关单位做好人员和物资疏散、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3.2.4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事故救援信息,并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2.5必要时联系驻军(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2.6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审和修订 3.3各专业救援组职责 3.3.1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接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
电话:8822449 3.3.2安全保卫组:由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及周边群众疏散秩序.
电话:8820301 3.3.3: 新闻报道组:宣传部负责,公安局、卫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配合,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电话:8822527 3.3.4事故救援组: (1)火灾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电力局等单位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公安局、环保局、消防大队、气象局等单位配合.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交通运输局、公路段等单位配合. (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5)非煤矿山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单位配合. (6)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坍塌安全事故及已建成建筑物坍塌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住建局负责,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配合. (7)城市燃气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8)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专业抢险救援,由县市场监督局负责,住建局等单位配合. (9)急性中毒、烧伤、烫伤事故由县卫计局负责. (10)其他事故专业抢险救援,分别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或县政府指定部门负责,县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电话:8820301??
8823469 3.3.5医疗救护组:由县卫计局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电话:8822747 3.3.6后勤保障组:由县经贸局负责,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交通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电话:?
8822065、8822643 3.3.7信息保障组:由县宣传部负责,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配合,保障事故现场信息通畅. 3.3.8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县政府调查组开展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电话:8823469?
8812586 3.3.9专家技术组:由县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8823469 3.3.10 善后处理组:由民政局牵头,安监局配合,会同相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级别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4.1.1 I级预警 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