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5-01-09 |
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国务院负责发布. 4.1.2 Ⅱ级预警 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4.1.3 Ⅲ级预警 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或县总指挥部负责发布. 4.1.4 Ⅳ级预警 情况比较紧急,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县人民政府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4.2危险源的监控与预防 县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风险或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风险削减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对中等以下风险,以生产经营单位控制预防为主,对较大或重大风险,列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重点监护对象,安全隐患及有关情况要每月报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实行风险监控管理.企业应在存在重大风险的地方和部位,进行风险告知,设置风险告知牌,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风险信息报告制度,落实责任人,加强日常检查并落实风险的预测预警工作;
对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 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资金、事故应急预案 五到位,在整改期间应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在采取措施同时,应加强监测,对重大风险或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引发Ⅳ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和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对重大隐患整改到位后,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专家验收通过后并形成书面技术结论后报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4.3预警通报 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县有关单位要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的类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4.4预警行动 县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