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5-02-04 |
(二)范围 适用医院内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项目施工建设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包括项目施工现场、职能科室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食堂产生的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危险废物收集点.
(三)目的: 规范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标识、分类;
划分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职责;
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一切可利用资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科学处理危险废物, 防止污染环境.
(四)责任 部门 职责 总务科
1、负责监督医院内可回收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分类处置;
2、负责监督生活垃圾的暂存、分类、标示、记录、外运,监督管理运输过程中混装现象及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
3、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回收过程的合规性监督;
4、负责按照法规要求落实危险废物处置的资料管理工作;
5、负责厨余垃圾 (餐厨垃圾)外运及处置监督工作;
6、负责违规处罚的落实和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
8、负责监督本部门管理的项目在施工过程和结束后垃圾分类清理外运. 物业公司
1、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清运,负责医院内可回收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
2、医院各垃圾中转点的保洁管理,确保垃圾桶完好、整洁;
3、严禁不同类的垃圾混放;
4、严禁垃圾开放存放,严禁垃圾满溢、散落. 医院各科室
1、按医院统一设置的垃圾桶分类存放,日常自查垃圾分类落实情况;
2、负责科室(部门)内部危险废物转移手续的落实;
3、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外运责任制,并开展内部员工培训、宣传教育.
(五)工作要求
1、办公场所、食堂、各诊疗场所内部按照要求配备垃圾桶,垃圾桶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危险废物明确标识(检验部门还需增设废溶剂收集桶).使用人按垃圾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内,在收集过程和送到物业公司收集点过程中不得混放;
2、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垃圾, 由科室收集包装好送到规定的收集点.
3、医院新建、扩建、改建、零星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工程承包商自行分类处理,总务科负责监督管理,垃圾外运过程中不得有抛洒,必须加以遮蔽避免二次污染;
4、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由总务科监督物业公司分类收集、处理处置;
不可回收垃圾及厨余垃圾 (餐厨垃圾)由总务科委托外部有资质公司做环保处理;
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由总务科负责监督处置单位分类运输,确保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生活垃圾分类表 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