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5-02-12 |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后(
第三章)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组成: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开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服务承诺 附件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
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4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招标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5.5扬州市电化教育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将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本次采购扬州市电化教育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7、投标有效期 7.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扬州市电化教育馆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