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4-11 |
第二章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招标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4) 合同条款 (5) 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异议 6.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不接受邮寄、传真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供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6.2 该答复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 7.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本项目如有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各潜在供应商应注意随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8、特别说明 8.1 投标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英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简体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8.2 计量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必须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8.3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且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资格、资信证明材料 技术部分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采购项目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受理回执单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管理机构 联合体协议书 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规格偏离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资格资信证明材料、技术部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项目承诺书、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受理回执单、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管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及其他资料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本次项目设计、施工及服务费用的总报价,包括设计、货物采购、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施工工程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1.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 开标一览表 以及 投标报价明细表 的要求制作. 11.4 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仅限于本次投标. 11.5 供应商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只就其中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6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1.7 开标后,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11.8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