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5-05-07 |
(3)所承担的任务,在完成后有能力进行应用和转化;
(4)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稳定的研发人才和团队,能够为课题实施提供资金及其它条件保障;
(5)通过课题实施,能够与相关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合作,通过课题成果的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和产业水平的提高.
3、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4、成果查新证明须由有资质的国家或部省级查新单位出具.
(二)申请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1、课题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55岁以下(截至2010年12月);
具有高级职称,并有固定工作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无不良科研行为,从事相关研究或技术开发五年以上;
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所有参与课题申请人员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参与申报单位)和主要申报人,对本项目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主持本项目课题申报. 经形式审查,申请单位和申请负责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书视为无效申请,不参与后续课题评审.
六、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2、申请文件的规格要求: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白色纸质封面),同时附电子版.
3、申请文件构成: (1)申请函 (2)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 (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 (5)有关附件(申请单位承诺函、联合申请合作协议、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申请单位资格声明函、申请单位资信证明、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等).
4、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及注明 不准提前启封 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课题申报书一式15份,课题预算申报书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在每份申请书上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6、申报工作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申报单位必须根据《课题申请指南》要求参与申报活动.《课题申请指南》可从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上直接下载.
7、寄送申请文件截止日期:2010年10月15日17时.只接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或寄至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受理单位对申请文件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寄送地点: 北京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07房间 邮政编码:100814 联系人: 李波 王怀国 联系
电话:010-63973978/1530
七、课题管理
1、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的原则,经专家评审、择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签订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任务书.
2、按照《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对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国拨经费将根据每个课题进展情况按年度分批拨付到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