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竞赛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在竞赛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竞赛项目书面总结和《珠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发证登记表(竞赛)》《2018年珠海市职业技能大赛总分表》分别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