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5-06-14 |
3、投标人在新疆必须具有合法的业务经营资格,如果中标,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有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定中所述的保养、修理、储存备件和其他服务的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义务. 十
五、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证明文件:
1、投标方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上述文件包括文字资料、彩页图纸和数据,并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等技术资料;
(2)货物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包括投标货物的鉴定报告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3)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业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
(4)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见附件,必须详细对比填写并进行详细阐述).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的,将可能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若导致废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项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3、投标保证金应汇入指定账户拒绝现金汇款方式,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
4、未交或所交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结束发布中标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除非有效期延长(不加计利息).(投标商应在投标标书中提供其财务帐号等信息并加盖投标商公章)
6、发生以下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十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中标公司需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十
八、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所投的标应从开标之日起,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5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数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十
九、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 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书(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四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数量不足的投标将被拒绝)
5、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6、标书的装订方式必须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C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二
十、分别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 二十
一、内外信封均应:
1、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7项注明地址递交给疏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 正本 或 副本 及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前 不准启封 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