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5-06-15 |
四、贷款对象、用途.
(一) 政银保 合作农业贷款的对象. 顺德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生产经营项目的种养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菜蓝子 基地、农业企业、农业园区等农业经营主体,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为合作贷款对象: 1.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和现代农业发展方向;
2.贷款人(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种养户不作该项要求)依法在我区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在本地纳税;
3.按照贷款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尽的资料;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比例合理,资信度好,具有连续盈利能力和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符合银行贷款的相关条件,在合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5.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贷款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的项目未享受政府财政补贴,项目必须在顺德辖区范围内实施;
7.确保所贷款项用于建设经审批同意推荐的项目;
8.按照贷款要求,必须参加 政银保 合作农业贷款保证保险(担保),按期向银行归还本息;
(二) 政银保 合作农业贷款的用途. 主要用于扶持我区一批投入高、规模大、见效快、效益好的关键项目. 1.农产品直销、仓储等场所建设、租用、装修;
2.农产品保鲜冷链系统或烘(制)干系统设备设施购建;
3.农业投入品生产或环境保护设备设施购建,农产品加工设备设施购建;
4.农产品检验检测设备设施购建,电子商务及信息网络平台应用;
5.农业生产设施、基地或示范基地建设;
6.农业投入品采购及农产品收购等生产经营中急需的其他贷款;
7.经区 政银保 办公室审批同意的其他农业发展用途.
五、具体内容及流程.
(一)贷款额度. 合作银行将根据 风险补偿基金 的额度提供放大10倍的贷款,即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总贷款,并根据贷款人(农业经营主体)的情况,以及风险控制的需要,与贷款人商定贷款额.取得 政银保 专项贷款的贷款人如需向合作银行申请其他贷款,需按正常程序与银行进行协商,提供担保等条件,不纳入本方案管理.
(二)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根据贷款人的经营周期和预期可还款现金流量,并依照以下规定确定贷款期限:购建固定资产类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流动资产类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如遇特殊情况,经 区 政银保 办公室、合作银行和合作保险公司(合作融资性担保公司)一致同意后,对流动资产类贷款,可将贷款期限适当延长,最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由合作银行根据不同客户风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与贷款人协商决定.
(三)风险补偿基金用途. 政银保 合作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以下2个方面: 1.农业 政银保 项目贷款人保(担保)费,补贴标准每年各按贷款金额2%予以补贴(购买保(担保)费不足2%的,按实际购买额补贴,保(担保)费的补贴由市、区财政按1:1进行支付),单个贷款人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由贷款人承担. 2.贷款逾期赔付,当贷款发生损失时,承担政府部分的赔偿资金.合作银行对贷款人进行放贷,要进一步做好贷款人的评估和审核工作,对单个贷款人逾期赔付,政府的最高赔偿资金为200万元.
(四)办理程序. 1.农业经营主体填写《顺德区 政银保 合作农业贷款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