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5-06-25 |
超时:每超1分钟扣总平均分1分,超时5分钟,停止操作. 2.指定原料和自选原料中浪费原料:扣总平均分3分. 3.比赛完毕不收拾卫生:扣总平均分3分. 4.自带成品:扣总平均分10分;
带半成品:扣总平均分5分. 5.多做挑选、失误重做:扣总平均分5分. 6.缺少尝碟:扣总平均分2分. 7.所有装饰需现场准备 4.3成绩评判方式 (1)色泽(20分)符合成品本身应具有的颜色,烘烤色泽均匀、丰满,要求自然美观,无添加剂. (2)形态(20分)成熟后的外表形态,要求大小一致,层次清晰,各种制品细致、精美. (3)味(25分)符合成品原材料本身的味道.通过各种辅料,增加各种口感. (4)质地(20分)制品具有暄软、嫩、松、糯、脆、酥、滑等不同质感. (5)创新艺术(15分)制品体现创新性、技术性和精湛的造型及独特的艺术性.符合自助餐、烘焙企业等的需求. 4.3.1评判流程 1.检录:选手需持参赛证、准考证、身份证、场次通知单、作品说明表和自备的原料、用具、餐具于比赛开始前40分钟到大赛检录处检录,经核查后发放餐具编号牌,统一进入比赛操作现场. (1)提前加工申请获得批准的选手,携带被批准提前加工申请单和申请加工过的食材进入赛场. (2)参赛选手所带原料及用品一律经检录处验料,检录组人员由组委会指派符合条件的专门人员负责. (3)对于违规的原料,由检录组代为保管,影响参赛的责任自负. 2.赛场:选手进入赛场,对号就位,认定所需要的用品、用具,待比赛正式开始后进行操作.作品完成后主动将餐具牌号贴在容器餐具底部.比赛结束后,根据组委会通知至展区凭参赛证领取自带餐具. 3.送评:作品完成后,附作品说明表和一份2人量小盘尝碟送评委品评,由专人送裁判现场. 4.3.2评判方法 1.每款作品得分取裁判平均分. 2.每位选手的实际操作成绩为四款作品得分的平均分减去该选手现场过失扣分. 3.比赛理论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竞赛名次按总成绩分别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操作成绩确定名次. 4.4比赛时间 准备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结束后,统一下达口令开始比赛,比赛总时间限为210分钟(包括成熟时间),每延长5分钟,从总得分中扣减1分(不足5分钟不扣分),延长时间超过20分钟,停止比赛. 4.5题目中的配分比例 比赛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实操部分按70%计入总成绩. 5.竞赛的基础设施 5.1 硬件设备要求 (1)不锈钢案板(1.8m)30台(2)三层电烤箱三台、单层烤箱6台(3)发酵箱四台 (4)冷冻柜3台5.2 现场设施工具清单见表 (1)转台30个(2)鲜奶搅拌机(或手提打蛋机)10台(3)40*60烤盘60个(4)电磁炉12台(5)每人3个10-12寸白色圆盘 (6)每人1套蛋糕盒 5.3 参赛选手的工具 除赛场提供的基本设施设备外,其他竞赛工具、仪器由各参赛选手自行准备. 6.赛场安全 6.1选手防护装备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装备,见表,违规者不得参赛;
6.2选手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见表,违规者不得参赛;
6.3赛场必须留有安全通道.竞赛前必须明确告诉选手和裁判员安全通道和安全门位置.赛场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并置于显著位置.赛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操作空间的条件.做好竞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及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等工作;
6.4 赛场必须配备医护人员和必须的药品. 7.裁判员工作内容 7.1裁判员应服从裁判长的管理,裁判员的工作由裁判长现场指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