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5-08-05 |
(二)接收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星期五 上午9:00~11:30 十
三、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2号楼1楼
(二)电话咨询 (021)54896367
(三)网上咨询 http://smb.gov.cn
(四)电子邮件咨询 E-mail:[email protected]
(五)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 邮政编码:200030 十
四、投诉渠道
(一)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2号楼1楼
(二)电话投诉 (021)54241226
(三)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气象局雷电防护管理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西路166号上海市气象局3号楼1114室 邮政编码:200030 十
五、办理方式
(一)新办 1.一般程序 (1)业务描述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进行审核;
2)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
3)防雷装置设计文件符合要求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4)符合沪府办发〔2018〕4号文件规定范围,并采取并联审批方式申报的项目,只需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 (2)适用情形 以下类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工程设计文件审核: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
(三)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四)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2.当场决定 本审批项无当场决定. 3.并联审批 (1)业务描述 按照《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细则》的规定, 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等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由气象部门并联审批,限时同步完成.统一通过 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 办理. (2)适用情形 以下类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审核:
(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
(二)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依申请变更 防雷工程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需要按照原程序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提交申请材料见上表.
(三)延续 该审批项无延续.
(四)补证 申请人遗失《上海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的,需向上海市气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提交加盖公章的遗失说明,办理意见书补办.
(五)依申请撤销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的,上海市气象局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许可证书.
(九)告知承诺 按照《上海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部门简易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告知承诺.样本附后. 十
六、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smb.gov.cn)上公开审批结果. 附录1办事流程示意图 总体(扩初)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 施工图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录2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回执) (建设单位盖章处) 受理编号:C(受理窗口填写) 工程名称 预开工时间 工程地址 预竣工时间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 组织部门 项目概算 (万) 建筑面积 米2 工程类别 易燃易爆场所 雷电易发区旅游景点 已有建筑防雷工程特殊论证大型项目 办理总体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表格(一式二份,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