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5-08-24 |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实行多级管理的,也可由其上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公司总部)负责组织验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含设计变更)完成所有建设内容,且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方可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前,应当编制竣工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组人员组成及验收时间、程序等.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组由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有关人员组成,可以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专家原则上应当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组的专家,不能参加的,也可从国家、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进行补充.验收组成员专业应当涵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涉及的主要专业,其中:地下矿山应当由采矿、地质、通风、矿机、电力、岩土、安全等相关专业构成,露天矿山应当由采矿、地质、矿机、电力、岩土和安全等相关专业构成,尾矿库应当由尾矿(水工)、地质和安全等相关专业构成.验收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现场验收时,应当填写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见附件);
现场验收结束时,应当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四、验收意见为 通过验收 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对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编写整改情况说明,并形成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查.验收意见为 不通过验收 时,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对验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通过验收后,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当及时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2012年4月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等文书格式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2〕45号)中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表》同时废止. 附件: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3.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 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2月5日 附件1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 1.本验收表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5号)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安监总管一〔2015〕68号)编制,用于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前,矿山企业组织验收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检查类别中, 表示该项为否决项, 表示为一般项. 3.验收中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含设计变更,下同)为检查的对照标准,安全设施设计中未涉及的内容,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检查的对照标准. 4.检查方法分为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现场抽查三种.有关资料主要是指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以及检测检验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竣工图、监理总结报告、隐蔽工程施工期间的影像资料等.要求进行现场抽查的项目,应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现场检查. 5.检查结果分为 合格 和 不合格 两种.否决项必须全部合格,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6.本验收表为通用性竣工验收表,实际过程中可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进行增加与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