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5-08-24 |
2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8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3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
44 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9 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63 附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6 第一部分 邀请函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受龙口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的委托,现指定分支机构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对龙口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120190200016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龙口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共分为二个包,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须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的产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供货完毕,交付验车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运营三个月后无质量或技术问题,支付合同价款的30%,运营一年后无质量或技术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2.3 供货及安装期:自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 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供货及安装地点. 2.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供应商可提供更优惠的质保期. 2.6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解决采购人提出的维修要求. 3.有关说明: 3.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提供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要求到达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总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关手续费、安装施工、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软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 3.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设计、制作、安装、施工时,除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规范及设备材料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供应商需满足国家规定的公共区域安防、消防等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3.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采购人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开据验收证明,龙口市财政部门对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 财政部门将按随机抽查模式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关于财政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生的检测(检验)费、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若抽查结果供应商存在问题的,由供应商负担相关费用,从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