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5-08-24 |
若抽查结果无问题的,由市财政列支. 财政部门建立供应商诚信数据库,对抽查中发现的履约过程中有不良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视情况在一定期限内(一至三年)禁止其参与龙口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权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6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报价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7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3.8政府采购预算: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预算第一包为49.99万元;
第一包为49.9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第一包为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元);
本包验收费用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合计金额为陆仟肆佰元整($6400.00元);
第二包为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5400.00元);
本包验收费用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合计金额为陆仟肆佰元整($6400.00元);
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同交纳至采购代理机构. 3.11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所有答复内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12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2.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址. 3.12.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时间. 3.1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采购议程安排: 4.1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6月11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并经电话确认后,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 报名投标声明函 及 供应商概况表 、 授权委托书 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龙口市新嘉街道龙新广场物业楼四楼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出不退.联系人:丁会计,联系
电话:0535-8553166. 4.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22日13时30分至2019年6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绛水河东路4号) 4.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9年6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绛水河东路4号) 5. 采购人: 龙口市公共交通汽车公司 联系人:王成林
电话:0535-3616605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 银行行号:315456703502 开户名称: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龙口招标分公司 帐号:853543010122802209 地址:龙口市新嘉街道龙新广场物业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