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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0938203 传真-邮政编码
715100 建设地点 大荔县同洲湖西路西侧 立项审批部门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荔发改发[2017]45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2667.
33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8900 总投资 (万元) 49487.69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62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大荔县响应西部大开发的号召,加快城市发展进程,同时区域内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给大荔县的房地产业带来了契机.渭南银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荔县分公司拟在大荔县同洲湖西路西侧投资49487.69万元建设渭南市大荔县名仕嘉苑项目,以满足大荔县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分析判定情况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于2017年9月14日取得了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渭南市大荔县名仕嘉苑项目备案的通知》(文号:荔发改发[2017]45号),因此项目符合地方政策. 本项目位于大荔县同洲湖西路西侧.2017年8月14日,渭南银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荔县分公司与大荔县同洲湖生态新区管委会签订了《渭南市大荔县名仕嘉苑项目建设协议书》,明确项目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性质为住宅用地.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根据《大荔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本项目的建设用地属于居住用地和城市预留用地,详见附图5.因此,项目符合大荔县城市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渭南银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荔县分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委托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委托书见附件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成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渭南市大荔县名仕嘉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渭南市大荔县名仕嘉苑项目 建设单位:渭南银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荔县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建设总投资49487.69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荔县同洲湖西路西侧.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四、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32667.33m2(折合199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208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0866m2,地下建筑面积80000m2.地上建筑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30000m2,商业建筑面积7940m2,社区活动中心及老年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76m2,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86.76m2,酒店建筑面积5800m2,幼儿园建筑面积1650m2.同时建设绿化景观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住宅1655套,满足5296人的居住需求.本次评价不涉及临街商业楼餐饮等污染型项目,后期引入该类项目需另行环评. 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 表1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住宅楼 建筑面积230000m2,包括:①115-1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