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5-11-12 |
2、申报企业条件 (1)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前景. (2)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上年度企业主营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
3、扶持政策 (1)资金.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给予100-10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其中,经认定的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给予1000万元启动资金;
国家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专家及同等层次创业人才,给予500万元启动资金;
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视情况给予100―500万元启动资金(根据进度分期拨付).所创办企业3年内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择优给予100万元资助. (2)厂房.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或园区提供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需要生产性标准厂房和建设用地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政策优惠. (3)住房.经认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团队带头人3年内由所在地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在日照首次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参照高层次创新人才执行,需财政扶持的由同级财政承担.
(三)高层次创新团队.指以团队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内资控股企业的一定平台和项目,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1、团队带头人条件 (1)国内人才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海外人才一般应具备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主持过相关产业的重大技术开发项目. (2)研究方向处于相关产业发展前沿,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能为我市重点发展领域、行业和产业提供关键技术. (3)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工作协议,有实质性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2、申报企业条件 (1)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2)上年度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 (3)围绕团队带头人组建人才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具备长期合作基础.
3、扶持政策 (1)资金.经认定的创新团队,给予50-500万元的资助.经认定的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领衔的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500万元资助;
国家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专家团队及同等层次创新团队,每个团队给予300万元资助;
经认定的其他创新团队,每个团队视情况给予50―300万元资助,其中给予团队的研发经费不低于30%. (2)住房.团队带头人3年内由所在地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由同级财政给予相应的房租补贴.不使用人才公寓,在日照首次购房自住的,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参照高层次创新人才执行,需财政扶持的由同级财政承担.
(四)高校毕业生.指来我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首次在日照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发放《就业创业证》.自领证之日起,视同参加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并享受国家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引进后从事生产技术科研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由同级财政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房租(社保)补贴,在日照工作满五年首次购房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