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5-11-28 |
四、编制过程
1、资料收集和整理 任务下达以后,有关人员进行了相关调研和资料收集.主要收集和分析的材料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渔业船舶建造技术条件(试行)》(2017年1月版);
等等.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有关建议,主编单位起草了 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标准修订工作方案 ,并向全国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多次汇报,明确了该标准修订总体思路和主要原则.
2、开展问卷调查 为了更好地了解船舶建造企业的实际情况,课题组设计了调查问卷(详见附件1),发放给相关行业组织、船舶建造企业等单位进行填报.调查问卷的设计主要包括填报单位的基本信息,企业对分级分类、评价要素、评分标准、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人员要求及评价方法、计量检测要求及评价方法、生产设施要求及评价方法、生产设备要求及评价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是否应考虑补充绿色制造(安全、环保、节能)以及对标准的整体框架和章节划分等. 截止2017年8月10日,共收到来自湖北省国防科工办、湖北船检局、福建省造船工程学会、广船国际有限公司、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鄂州市光大造船有限公司、广西广信船舶修造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神舟机械有限公司等20余家单位的回复,对标准修订的内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对回复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
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 2017年底,在工信部组织召开的全国船舶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编制组向各地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的领导汇报了标准修订的相关情况,包括修订背景、前期所做的主要工作、主要修订点及修订过程仍需研讨的主要问题,并将初步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初稿发给各地行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会后,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也陆续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修订期间,中国船舶行业协会船艇分会单独组织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生产企业和铝质船舶生产企业征求意见和建议,为本标准的修订提供了第一手素材.就渔业船舶生产企业的修订事宜,编制组专门征求了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的意见.
4、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基于多方面的意见收集,结合CB/T 3000-2007《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的实施情况和《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反馈的意见,对标准文稿进行了修改,并经过多次专题讨论,形成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5、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 2018年4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发文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往各地船舶工业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船舶行业协会及分会、中国船级社总部及各分社、具有造船业务的集团公司、各骨干船厂等100余家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截止2018年4月16日,共收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国防科工办、福建省经信委、安徽省国防科工办、中国船级社各主要分社、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的意见回复,收到意见共149条.编制组对意见进行了逐条处理,并修改标准文本形成征求意见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