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5-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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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备案号:41539-2014 DB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15/T 675―2014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 Code of conduct for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 Enterprises 2014-
02 - 15发布
2014 -
04 - 2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鹏博、兰英、籍凤英、刘默.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评价和复核.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劳动关系 labour relation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和谐劳动关系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 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能够体现合法、公平、民主的和谐状态. 劳动用工 employee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注:此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 职工经济技术工作 工会组织围绕完成企业生产任务、推动科技进步和促进国家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包括劳动竞赛、劳模工作、技协工作、技术培训、安全生产和班组建设等内容. 一线职工 workers and staff in the front line 处于最基层并直接从事基本或辅助正常经营工作(如生产过程、服务过程、市场营销等)的职工. 注:不同行业的一线职工岗位可能有所不同,如制造业可以是操作工、维修工、销售人员,服务业可以是直接接触客户的人员、维修工、销售人员. 总则 体现促进单位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体现引导单位履行法律义务与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体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评价 评价内容 劳动用工 依法规范招用职工.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用工主动备案,建立职工名册制度. 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 保持职工队伍相对稳定. 劳动规章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确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劳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应当公示告知职工. 工资收入分配 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水平调整机制. 合理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 职工工资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提高相协调. 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加班加点应以集体协商结果(合同、协议等)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