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11-30 |
处理单位水量、削减单位污染物电耗和成本;
占地面积;
运行可靠性,管理维护难易程度;
总体环境效益. 村庄污水处理站出水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排放的应结合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和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出水水质标准. 污水处理设施应采用适合农村特征并与当地经济状况相适应的污水处理技术,条件合适的优先采用生态处理技术.污水处理程度和工艺的选择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确定,还应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操作管理水平,做到因地制宜. 村庄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艺设计与设施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模式的选择,应根据村镇的整体规划,结合当地地形地貌、人口密度、水文条件、原有排水设施等情况分析确定.人口密度较大且自然条件适宜建设大型收集系统的村镇宜采用区域集中式处理.人口密度较小且自然条件不适宜建设大型收集系统的自然村、社区宜采用分散式处理,人口密度非常小且不适宜建设污水收集系统的独立住宅宜采用原位处理. 污水处理设施的主体结构须满足30年以上的防渗漏、防腐蚀要求,安放电控柜的设备间须满足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要求.地埋式主体结构须满足抗土压、抗水压、抗浮等要求. 污水处理设施应优先考虑远程监控和区域集中管理,定期巡视和维护. 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臭气和噪声不应对周边居住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污水处理设施不得设置在取水构筑物上游,与取水构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00m. 污水处理设施的主体结构材质一般根据设计规模确定,设计规模大于200m3/d的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设计规模小于200m3/d的宜采用碳钢,设计规模小于50m3/d的宜采用玻璃钢、预制钢筋混凝土或强化塑料,其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 污水收集 一般规定 村庄污水排入下水道标准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的相关规定. 餐饮和食品加工等企业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前应设置除油设施. 建筑和洗车等企业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前应设置沉沙池. 畜牧养殖等企业生产废水应经过污水处理单元降低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进入污水管网前应达到CJ343的相关规定. 其它有毒有害的生产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排入污水管网前须进行相关预处理,去除有毒有害物质. 非水冲生态厕所宜为粪尿分集式,应符合HJ 574的相关规定. 非水冲粪尿分集式生态厕所的粪便宜单独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上清液或滤液应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 水冲厕所应设三格式化粪池,并符合GB 19379的相关规定. 预制成品化粪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宜参照《给水排水标准图集》选取. 水冲厕所的化粪池上清液应收集至污水处理设施. 排水量 设计污水量应以实测数据为基础分析确定,不具备实测条件时,可对当地人口、用水量、生活习惯、经济条件、地区规划等调查,参考表1和表2确定. 生活用水量 村庄类型 用水量(L/人・日) 户内有完善的给水设备、水冲厕所和淋浴设备 100~150 户内有给水设备、淋浴设备,无水冲厕所 80~100 户内有给水设备、水冲厕所,无淋浴设备 60~80 户内有给水设备,无水冲厕所和淋浴设备 40~60 排水系数 区域 污水收集和卫生设施状况 污水排放系数 城乡结合部 卫生和洗盥器具完善,全部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入污水管网 0.7~0.8 卫生和洗盥器具不完善,只收集灰水进入污水管网 0.6~0.7 平原/山区农村 卫生和洗盥器具完善,全部生活污水混合收集进入污水管网 0.6~0.7 卫生和洗盥器具不完善,只收集部分灰水进入污水管网 0.3~0.5 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应以实测数据为基础分析确定,没有实测数据时,可参考表3确定,合流制排水应考虑截留倍数.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污水平均日流量(l/s)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