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5-12-10 |
四、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 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货物的安装调试至能够正常开机使用,且与合同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一致,符合各项安全标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五、安全责任 乙方在安装、调试合同货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人身安全及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若造成人身伤害及货物损坏事故等,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货物的验收 1. 乙方提交货物验收申请函. 2. 合同货物验收报告 3. 每台仪器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明细装箱单. 4. 每台仪器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证书. 5. 每台仪器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使用说明书. 6. 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前,向甲方提供按本合同的技术规格、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测试报告和验收报告,验收以招投标文件、合同技术规格、产品相应的技术说明为标准. 7. 合同货物(系统)交货(完工)并完成操作培训、粘贴条码,且正常运行30天后,甲方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8. 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 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11.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 12.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3. 合同货物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负责及时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能合格的,甲方依法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14. 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的签字日为准.
七、培训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与培训相关的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方案执行.如需要可另附培训协议(单价在40万以上或对培训有特殊要求的).
八、 付款方式 1.货物全部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行30天后,中标方提出申请,由采购方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验收合格,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2)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采购方无息退还中标方的质量保证金. 2. 本合同项下所有政府采购结算款全部支付至乙方河南省金智辉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该回款账户未经河南省金智辉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意不得更改,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南省金智辉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41189999101000391217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期货大厦支行. 3. 具体支付办法如下:乙方开具抬头为甲方的发票, 并送交甲方→甲方填写《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由甲方凭《资金支付申请书》到主管部门通过网上申请付款(正确填写合同编号)→确认网上申报后,由甲方将《资金支付申请书》送交至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中心审核后,将款项划转至乙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