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5-12-25

29、32-33,九5-6,十28-30,十四29-

31、66-72).(c) 在十六7特别提到[和彼得],是这福音书独特之处.(d)本福音书概略性的大纲与彼得在该撒利亚的讲道,彼此间的内容是极其相似的(参徒十34-43). 在外在和内在证据的亮光下,我们已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中的约翰.马可.就是这福音书的作者.他是一位犹太基督徒,在教会的初期,和他的母亲马利亚居住在耶路撒冷.至于他的父亲是谁,则不得而知.他们的家是初期基督徒聚集的地方(参徒十二12).也许耶稣最后的逾越节晚餐也在此处度过(参可十四12-16的注解).当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被捕时,那位赤身逃跑的年轻人,很有可能就是马可(参可十四51-52的注解).彼得称呼他为[我的儿子](参彼前五13),可能是指在他的影响下,马可成为一位基督徒. 教会在耶路撒冷的初期(约主后33-47年),这时期毋庸置疑的就是马可得听和熟悉彼得讲道的时期.后来他伴随保罗和巴拿巴[马可的表哥;

参西四10]前往安提阿,开始那远至别加的第一次宣教旅程(参徒十二25,十三

5、13;

约主后48-49年).后来,不知为何,他返回耶路撒冷自己的老家.因为马可这半途离去,后来保罗拒绝与他联袂同往第二次宣教旅程.马可因此与巴拿巴前往居比路等小岛上作宣教(参徒十五36-39;

约主后50年?)过了些时候,大概是主五十七年左右,他来到罗马.当保罗第一次在罗马的监牢中坐牢时,他是保罗的同工(参西四10;

门23-24;

约主后60-62年).保罗被释放后,马可很可能仍留在罗马,而当彼得抵达[巴比伦]之后(彼得对罗马的代号,见彼前五13;

约主后63-64年.也有人认为巴比伦是指位于幼发拉底河旁的城市,参彼前五13的注解).马可即与他同工.可能因为尼禄王残酷的逼迫与及彼得的殉道,马可离开了罗马一段时间.最后,当保罗第二次在罗马的监牢坐牢时(约主后67-68年),他写信给居住在以弗所的提摩太,请求他要把可能是居住在小亚细亚某地方的马可带来罗马,因为马可对保罗的传道事业有所帮助.(参提后四11). 来源 承认马可是这福音书的作者,并不是指他独自地创作了书中所有的写作材料.[福音]是第一世纪时的独特文学体裁,并非仅仅是耶稣的生平简介,或将耶稣的[大能作为]按照时序记录下来,或者是耶稣的跟随者们的回忆录!然而,事实上这本书也包括了这一切的元素.它的着重点是在神学方面的,是为针对某特定的群众而传扬神的[好消息].这好消息就是耶稣的生活、死亡,复活等历史事件.为配合这样的核心主题,马可从他的资料来源中 集不同的历史事件来作编排. 马可最主要的资料来源是使徒彼得的讲道和教训(参作者栏目内的讨论).可能这是他早年在耶路撒冷的时候,多次聆听彼得的讲道(约主后33-47年),也许他作了笔记而有的资料.马可大概和彼得也有私人性质的交谈.他和保罗,巴拿巴等人也有过接触(参徒十三5-12;

十五39;

西四10-11),至少马可也有自己的回忆录(参可十四51-52). 其他的资料来源有:初期教会内所熟悉的口头传统,无论是单元性质的,或是主体性相连的事件(如二1-三6),或是当时代发生的事情,因地理环境(如十四-十五章)所组成的一系列的事件.传统上对耶稣言谈的单独保留,一般会以[耶稣说]这形式为开始(如九37-50). 从不同的口头传统,由马可下笔作摘要(如一14-15,三7-12,六53-56).在圣灵的引领之下,马可藉着这些资料,写成了一本既准确,又值得信赖的历史性的福音书. 至于马可是否使用当时已经写成的资料,我们则无从得知.但是,逾越节的事件(十四-十五章)可能有部分是已写成的.接下来就激发起有关有关马可与马太,路加之间,到底有何关系的问题了. 许多学者都相信马可是第一本写成的福音书,而马太和路加是以马可为主要的史料参考,同时他们也使用其他的资料来源.路加在序言中明确的指出,他使用其他写成的资料(路一1-4 ).有许多理由可以支持马可是第一本写成的福音书:马太福音中占有马可福音中百分之九十的内容,而路加则是超过百分之四十,马可福音的六百六十六经节,有六百节曾在马太和路加福音出现.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经常以马可记述的耶稣生平,事件发生的次序为依据,若其中之一因着主题式的叙述而有所更动的话,另一方肯定是会紧随马可的记载次序的.在马太和路加处理相同主题的事件时,他们都会同意马可的记载内容.马太和路加经常重复马可所用过的字词,而当二者有所不同时,通常只用在用字或文法上比马可的笔法变得更通顺而已(参如可二7和路五21).似乎马太和路加在某些情况下要变更马可的用词时,他们是加上解释而令其中的含义更清楚(参如可二15和路五29),或是使得马可所强调的更为明显(参如可四38下和太八25;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