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1-19 |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印发 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嘉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或政府融资项目的施工、监理的招标评标活动.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评标活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评标活动应当符合下列原则:
(一)公平、公正、合理、择优原则;
(二)依法进行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过程或者以不正当行为影响评标结果;
(三)评标活动中评委(含业主代表)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区各项规定;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评标,认真履职,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五)评标活动应当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办)的监督. 第四条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提高评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评标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特点、施工难度、规模、工期等实际情况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进行评标. 第六条 评标办法的采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工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按本办法附件3的划分标准,对不同类别按不同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对于规模小、工期短、施工技术和性能标准没有特殊要求、工程管理要求简单的施工项目,经行业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办审核备案同意,方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为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评标准入价,具体可参照综合评估法,对处在附件2中的F值第一档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再进行评审.
(二)监理项目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按本办法附件4划分标准,对不同级别按不同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第七条 企业信用等级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季公布,按本办法附件1划分标准,对不同级别和类别按不同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委官方网站(www.jxbuild.gov.cn)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人只需递交网上查询其当季信用评价结果的页面打印材料并加盖公章,无须递交其他任何证明材料. 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评标资信依据后,企业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或奖项不得再作为投标人的加分条件. 第八条 招标控制价的设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