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1-24 |
省级资金2957万元、占比35.63%,各级到县财政涉农资金及整合规模如下:
(一)中央资金:到县允许整合资金9715万元、实际整合资金5342万元.
1、到县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144万元(冀财农【2018】148号)、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000万元(冀财农【2018】141号)、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16万元(冀财农【2018】152号)、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53万元(冀财农【2018】173号)、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7万元(冀财农【2018】163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925万元(冀财建【2018】27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三批)1745万元(冀财建【2018】278号)、提前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25万元(冀财教【2018】119号).
2、实际整合到县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3144万元(冀财农【2018】148号);
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000万元(冀财农【2018】141号);
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8万元,其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108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90万元(冀财农【2018】173号).
(二)省级资金:到县允许整合资金4225万元、实际整合资金2957万元.
1、到县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686万元(冀财农【2018】186号)、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转移资金200万元(冀财农【2018】172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专项资金271万元(冀财农【2019】25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551万元(冀财农【2019】2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四批)35万元(冀财农【2019】30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82万元(冀财农改【2019】1号).
2、实际整合到县财政涉农资金包括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686万元(冀财农【2018】186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专项资金271万元(冀财农【2019】25号).
(三)市级资金:到县资金148万元,未整合. 衡水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万元(衡财农【2018】101号).衡水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万元(衡财农【2019】13号).
(四)县级配套资金:县级扶贫资金450万元,未整合. 县级配套财政扶贫资金450万元.
三、建设任务
(一)产业扶贫项目 利用整合资金4455.4616万元,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强筋小麦种植、春秋大棚种植、收购光伏电站等项目. 种植业.利用整合资金107.2116万元,扶持户贫困户发展强筋小麦、春秋大棚、大豆、花生、高粱、辣椒、绿豆、芝麻、红薯等种植业,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 ⑴利用整合资金75.4437万元,扶持104个村的548户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种植强筋小麦2495.54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⑵利用整合资金21.6万元,扶持1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2亩春秋大棚18个,每个春秋大棚补贴12000元用于种植瓜果、蔬菜等,每户年增收8000元. ⑶利用整合资金0.555万元,扶持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优质大豆18.5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⑷利用整合资金6.9744万元,扶持12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花生232.48,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600元. ⑸利用整合资金1.884万元,扶持1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高梁62.8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⑹利用整合资金0.519万元,扶持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辣椒17.3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600元. ⑺利用整合资金0.078万元,扶持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绿豆2.6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⑻利用整合资金0.255万元,扶持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芝麻8.5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⑼利用整合资金0.09万元,扶持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红薯3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⑽利用整合资金0.3万元,扶持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青贮玉米10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500元. ⑾利用整合资金0.09万元,扶持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中药村3亩,每亩补贴300元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及播种、收割、管理等费用,每亩年增收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