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6-01-30 |
一、重要意义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本届政府的重要标志性工程之一.组织编制好项目规划,是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的 重要抓手 ,是考核各地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公开公示工作进展和成效的重要凭据,也是进一步增加义务教育投入、巩固4%成果的重要措施.
二、基本原则
(一)补短板,兜网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改善 薄弱 方面,即 补足短板,兜住底线 .各地要按标准化建设要求,遵循 节俭、安全、实用、够用 的原则,紧紧围绕目标任务,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校舍建设要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设施设备购置要充分考虑学校基本需求和实际利用率.不得将资金资源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打造 豪华校 、 重点校 .
(二)一校一策,缺什么补什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校为单位,对照基本办学标准和实际需要,在分析确定每所薄弱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缺口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每所学校实际的改造政策和方案.提倡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现有办学资源、调整校舍使用功能等方式开展薄弱学校改造工作,优先满足教学、生活需要,避免大拆大建.设备采购重在满足功能使用要求,严禁不切实际相互攀比,盲目超标准配置教学仪器设备,杜绝资源闲置浪费.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也要因地制宜地核实其办学需求,防止遗漏和 盲区 .
(三)地方为主,中央奖补.项目实行 中央补助、省级统筹、县级实施 的管理方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在坚持省级财政拿 大头 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地方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同时,要积极统筹中央财政已经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特殊教育等资金和项目,以及地方的各类相关义务教育资金和项目,形成合力.各省可按2014年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的5倍,估算2014―2018年薄改计划中央专项资金总额.安排具体项目时,中央和地方资金原则上不支持同一项目.到2018年底,凡列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全部完成.
三、规划目标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要求,到2018年底,各省要使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需要,从而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要达到:
(一)消除D级危房,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无大通铺现象;
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
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
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二)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
学校宿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三)教师配置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