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6-02-01 |
1、财务状况报告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上证件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4月26 日下午14:00-14:30分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磋商会议有关信息: 磋商会议时间:2018年4 月26日下午14:30分 磋商会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七、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网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第七十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6856135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侯先生、刘女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60 联系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郑州市第七十中学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 月13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2.1 采购人 名称:郑州市第七十中学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71-
68561358 1.2.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联系人:王先生、侯先生、刘女士
电话:0371-688659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1.2.3 项目名称 郑州市第七十中学教学仪器及电子设备采购项目 1.4.1 磋商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技术参数及采购清单 1.4.2 工期及交货期 接到采购人通知起 30日历天 1.4.3 质保期 电子产品质保三年 1.5.1 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3.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2、供应商须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3、供应商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2 是否接受 联合体 不接受 1.10.1 现场说明和探勘 不召开(自行勘察) 1.10.2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 1.11 分包 须经招标人允许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 2.2.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4月26 日下午14 :30分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